本小册子列明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所承诺的服务标准,以及市民如欲查询或提出意见应采取的步骤。
本服务承诺涵盖下列交通警务工作:
-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;及
-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 / 交通传票的投诉。
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
警方会在接到非致命交通意外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,同时将调查结果通知各有关方面。
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 / 交通传票的投诉
若市民就定额罚款通知书 / 交通传票作出投诉,警方会在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,并在两个月内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。若调查未能在两个月内完成,相关的调查情况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。
警务处会定期对上述服务标准进行监察。
警务处会全力及尽速对交通事项进行公正而彻底的调查。
警务处欢迎市民对改进服务提出意见。尽管警方已尽全力,有时亦可能未能够在既定标准回应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。如你想了解原因,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与发生意外地点所属的交通报案室联络,电话号码如下:
港岛 | 3661 1620 | 新界南 | 3661 1710 |
---|---|---|---|
西九龙 | 3661 1654 | 新界北 | 3661 1684 |
东九龙 | 3661 1636 | 大屿山 | 3661 1694 |
如欲查询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 / 交通传票的事项,可亲临中央交通检控组查询柜台。
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;
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,星期六、日及公众假期休息。
你亦可致电 2866 6552(共12条线)接通交互式话音系统,听取所需资料。
如在办公时间内进行电话查询,更可以转介至联络员解答查询。
如你的个案未得到妥善处理并想作出投诉,可透过下列途径提出申诉 :
- 亲身前往任何警署;
- 致电24小时附设录音功能的投诉热线(电话:2866 7700);
- 致函投诉警察报案中心(地址:香港湾仔军器厂街3号坚伟楼附翼地下);
- 传真至投诉警察报案中心(传真号码:2200 4460 / 2200 4461 / 2200 4462);
- 使用香港警务处网页内的投诉警察电子表格(网址:www.police.gov.hk);或
- 使用警方智能电话应用软件「香港警队流动应用程式」的「电子报案中心」功能。
市民可向上述的交通报案室查询与本小册子有关的进一步资料。
香港警务处 2019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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